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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120514

发布时间: 2012-05-14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http://   浏览次数:

  指导政策与行业动态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发布

  5 月4 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由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共同编制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

  据估算,各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将近4300 亿元,其中完善和新建管网投资2443 亿元,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投资1040 亿元,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资137 亿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投资347 亿元,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资304亿元。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预计投入1040 亿元实现“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569 万立方米/日”的目标。到2015 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地级市85%,县级市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步伐,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力争在“十二五”末,全国范围内的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611万立方米/日。

  在“十二五”期间,计划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15.9 万公里,约1/3 为补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建成后,全国城镇污水管网总长度将达到32.7 万公里,每万吨污水日处理能力配套污水管网达到15.6 公里,大幅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

  “518 万吨/年”是规划中制定的“十二五”污泥处理处置目标,具体来看,设市城市383 万吨/年,县城98 万吨/年,建制镇37 万吨/年。整体投资预计将达347亿元,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

  “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将达到2676 万立方米/日,其中东部地区1258 万立方米/日,中部地区706 万立方米/日,西部地区712 万立方米/日。全部建成后,我国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总规模接近4000 万立方米/日。(中国水网)

   

  ◆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5月7日~8日,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作出重要批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水资源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水资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工作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水资源工作新局面。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水利部部长陈雷等部领导出席会议。(人民网2012-05-09)

   

  ◆“水务政策”带动万亿元市场 水企共探开发

  即将于6月6日到8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的第五届AQUATECH CHINA上海国际水展,目前国内外参展企业已经超过1000家,同比增长50%,展会规模也从去年的32000平米扩大至50000平米的超大规模。今年水展之所以格外受到热捧,得益于国家对水行业政策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据悉,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水务政策”出台之后,我国将在预算内增加投资14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比2011年增长幅度高达230%。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国际水展的召开,不仅是水行业集体探寻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新途径的良好平台,也为众多水行业企业展现自身实力、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窗口。(中国经济网2012-05-10)

   

  ◆1+3创新模式 2012水业高级技术论坛7月举行

  “2012(第六届)水业高级技术论坛”将于2012年7月6-7日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酒店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转型背景下的产业技术升级”,首度采用“1+3”形式,即1个总论坛加3个重点领域深度分论坛。届时,产业链上下游技术精英们将聚首于此针对水业热点领域的政策与标准实施、经典工程案例分享,成熟工艺及设备运行经验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敬请关注。(中国水网)

   

  地方信息                             

  ◆天津滨海新区新建扩容多个污水处理项目

  目前,天津滨海新区规模最大、处理标准最高的污水处理项目——北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已竣工并通水试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5万立方米,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该厂远期处理规模将达到每天30万吨,处理后的污水30%可实现再生利用,其余达标中水将作为城市景观水排入新河东干渠。

  滨海新区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滨海新区将新增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塘沽西部新城中水站两个污水处理项目,预计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超过2万立方米。

  据统计,目前,滨海新区共拥有供滦河水水厂11座(包括输配水中心),日生产能力达96万吨;海水淡化厂4座,日生产能力达21.7万吨;再生水处理厂3座,日处理能力总计为3.1万吨;供雨洪水水厂1座,日生产能力5万吨。(天津网2012-05-11)

  

  ◆《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通过审议

  5 月9 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将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按照《规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制度,会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清洗、消毒、检测、检修等工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和水质、水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规定》指出,要设立专门的电话,开展昼夜24 小时报修受理业务。管径100毫米(含100毫米)以下的输水管损坏,24 小时内修复;100 毫米以上的,及时修复。若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检修、清洗、消毒的,或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将被处以最高1 万元的罚款。

  《规定》明确:用户不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日处以应缴金额的1%至3%罚款;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以按照供用水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实施的罚款或者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0.5倍。(中国水网)

   

  ◆《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正式实施

  5 月1 日,《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正式实施。专门设立“用户权益保障”条款,是新《条例》最大的亮点。

  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抢修。因抢修造成产权人损失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补偿。供水企业因自身责任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条例》中规定,居民用户在接到水费催缴通知后超过30 日、单位用户超过15 日,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经提前48小时通知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其限时供水或者停止供水。用户缴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于24 小时内恢复供水。

  新《条例》实施之后,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将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合格的,颁发运行管理合格证。此外,单位用户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除此之外,针对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维护及管理的情况,《条例》提出,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6 个月对二次供水出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中国水网)

   

  ◆郑州发布环保十二五规划

  郑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新增中水回用能力63.5万吨/日。到2015年,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要提高到95%以上;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提高到35%。市区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处理率不低于80%,县(市)不低于60%。(大河报)

   

  ◆济南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排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济南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济南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污染减排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明确授权环保部门分解落实具体的控制指标及年度计划。(环保部网站)

   

  ◆佛山南海引入北排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5月10日,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南海签约开展战略合作,并组建合资公司,在城乡污水处理、城市排水系统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共同出资2000万元,组建佛山市南北联合环保科技公司,开展南海区内污水管网、泵站运营、维护等业务,还将在项目运作、业务开拓方面开展合作。(佛山日报)

   

  ◆我国130个县饮水碘含量超标

  虽然外环境普遍缺碘,但我国仍有部分居民生活在水源性高碘地区。在5月9日卫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卫生部疾控专家委员会地方病防治分委会主任委员孙殿军介绍,目前,在北京、河北、山西、山东等12个省(区、市)的130个县发现饮水碘含量超标,生活在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受威胁人口约为3100万人。居民饮用碘含量过高的水,严重时可能导致高碘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发病率增加。(中国水网2012-05-10)

  

  行业企业                             

  ◆国中水务延长天地人股权购买行权期

  5月7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韩德民、韩立新等人及北京首佳融通物流技术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关于天地人环保90%股权的购买选择权协议的补充协议,经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将约定的行权期间自届满之日起延长两个月,即 “行权期间”自 2012年2月10 日至2012年7月9日。(中国水网)

   

  ◆联合水务签约成雅工业园水务项目

  5月7日,在成都市举行的成都、雅安两市合作共建工业园区签约仪式上,联合水务有限公司与成雅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了成雅工业园水务项目投资协议。此次签约的水务项目总投资3亿元,建设日处理6万吨的水(供水、污水)处理系统,满足成雅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需要。(中国水网2012-05-10)

  

  ◆中法水务获武汉化学工业园区30年供水合同

  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法水务”)继去年赢得武汉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后,今年再下一城,5月7日与园区签订30年的供水合同,独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

  根据协议,武汉中法将负责设计、建造和管理日处理量达30万吨的水处理厂及取水工程和配水管网系统,该工程将分三期进行,独家为武汉化工园区工商客户提供工业生产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能力为10万吨/天,投资逾2.4亿元人民币,建设工程将马上启动,并计划于2013年夏季投入运营。该项目是中法水务继上海、重庆、大连和常熟后的第五个化工园区项目。

  2011年7月,中法水务、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得利满及上海化学工业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3%、25%、22%和10%成立了武汉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今年5月7日武汉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武汉化工园区签订供水合同,并将原来的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武汉中法”)。(中国水网2012-05-08)

   

  ◆德资再投昆明经开区污水处理项目

  2012年3月23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项目评估团与昆明经开区管委会签署备忘录,同意将“普照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纳入德国促进性贷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至此,经开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利用德资的“合同包”由6个增加到7个。(昆明日报2012-05-09)

  

  固废处置                             

  ◆垃圾发电迎投资热 红庙岭电厂估值溢价142%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简称三峰环境)日前拟挂牌出售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32%股权,挂牌价为10803.2万元。对于意向受让方,三峰环境要求意向受让方净资产应在1亿元以上;应承担过日处理12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建设,并商业运行日处理12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年以上的企业。

  由于垃圾发电享受补贴电价,该厂的经营情况良好,2011年公司的营收收入为9954.74万元,营业利润4408.06万元,净利润4682.49万元,今年一季度,该电厂营业收入2177.61万元,营业利润638.38万元,净利润776.33万元。因此,该厂的资产评估值大幅溢价。资料显示,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该电厂的账面价值资产总计31337.10万元,账面负债总计17386.54万元,账面净资产13950.56万元,但是净资产的评估值却达33760万元,较账面值溢价1.42倍。(中国证券报2012-05-07)

   

  ◆光大国际7.5亿投资浙江垃圾发电项目

  光大国际称,已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政府签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7.5亿元。此项目为公司于浙江省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设计总规模为1500吨/日,首期建设总投资为5.6亿元,设计日处理规模1000吨,拟配置2台自主研发的500吨炉排炉及1台20MW的汽轮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量将达46万吨,预计年上网电量1.1232亿度,特许经营期为30年。该项目是集团今年第四个新拓展项目。(网易财经2012-05-07)

   

  ◆重庆下月起主城90%垃圾用于发电

  5月8日从重钢集团旗下的三峰环境公司获悉,下个月,市内第二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建成投产,加上已投产的同兴垃圾发电厂,届时主城区90%的垃圾将实现焚烧发电。

  2005年,三峰环境公司建的第一座垃圾发电厂——重庆同兴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吨/日,如今实际处理量已达到1500吨/日。即将建成投产的第二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巴南区丰盛镇,占地200亩,设计处理能力为2400吨/日,实际处理能力可达3000吨/日。重庆主城每天约产生5000吨生活垃圾。两个厂每天最多可焚烧垃圾4500吨,将消化掉主城区90%的垃圾,所发的电量可供20万个家庭使用。

  据介绍,这里是全球最大的垃圾焚烧炉组装基地,年生产能力超过60台。目前,该基地已累计生产了43台焚烧炉,除供应市内外,还供应福州、成都、昆明、石家庄、玉溪、保定、东莞、沧州等全国20多个城市。他们的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在全球布局60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重庆日报2012-05-10)

  

  产业链延伸                             

  ◆专家预测2015年土壤修复产值将达400亿元

  从近日召开的“第三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上获悉,由于我国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日趋严重,亟须发展环境修复产业。专家预测,至2015年,我国仅土壤修复市场的产值就将达到400亿元人民币。(光明日报)

   

  ◆“十二五”347亿开启污泥市场

  “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为2500万吨/年,折合为干泥518.13万吨/年。另外,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方面的投资要达到347亿元。该项投资只有“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规划建设规模投资(4300亿元)的8.1%,与国际趋势相差甚远。(21世纪经济报道)

   

  ◆日本:污泥碳化成发电燃料

  近日,日本中部电力公司专门成立一家公司并与爱知县政府签约,以每吨100日元的价格收购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在碧南市污水处理场建设了一套年处理3万3千吨的污泥碳化装置,可为邻近的火力发电厂提供约2千7百吨的污泥碳化物,经与煤混合处理后,成为发电厂的最佳燃料。该合约期为20年。另外,公司也把一部分污泥制成肥料和水泥的原材料向市场销售。随下水道管网日益完善,污泥产生量逐渐加大,公司有望实现稳定收益。

  该碳化装置处理污泥与焚烧相比,可削减1千5百个家庭每年排出温室气体的60%,约8千吨二氧化碳,同时,政府利用卖污泥的经费补贴给污水处理场,可谓一举两得。(中国科技部2012-05-10)

   

  ◆陕西第一个专业污泥处置项目在渭南开建

  近日,渭南市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工程、陕西省第一个专业化污泥处理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58亩,位于临渭区向阳办事处芦家村,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泥200吨,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一二期工程建设规模均为100吨/日。一期工程概算投资27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原料库、发酵车间、生物除臭池、陈化车间、配电室、传达室、车库及机修间各一座。按工期安排,今年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1月进入调试。(渭南日报2012-05-07)

  

  ◆上海松申污水厂建设污泥深度处理系统项目

  松申污水厂于5月6日开工建设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今后,经过处理后的出厂污泥含水率将从目前的80%降到60%以下,并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填埋。该处理系统项目总投资为2600多万元,设计处理的污泥含水率为99.3%,采用更为优化的板框压滤脱水工艺,出厂污泥含水率将降至60%以下。(东方网2012-05-09)

   

  ◆海水淡化 民间资本的“馅饼”与“陷阱”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十二五”海水淡化科技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这是继近日《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等政策出台后,我国发布的针对海水淡化的又一重要规划。《规划》中称,截至2011年9月,我国海水淡化总规模已达到日产66万吨,2015年有望达到每日200万~250万吨,较目前增长3~4倍。从中国脱盐协会也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海水淡化投资规模预计将达到200亿元左右。

  然而,多位专家表示,民间资本在进入时仍面临多重障碍,资金渠道的畅通程度、自主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海水淡化工程资金落实程度是面临的最大问题。

  在核心技术方面,海水淡化的两种核心技术膜法和蒸馏法仍未完全国产化。占我国海水淡化市场份额67%的反渗透法技术,目前90%的反渗透膜仍需从国外进口;我国已建成的16个万吨以上的海水淡化工程,自行建设的仅占25%,以产水量计算自行建设的不到13%,核心设备有相当比例来自国外。

  据了解,在我国“十一五”期间建成的万吨级反渗透海水淡化示范工程中,包括工程和设备折旧、运行维护等费用在内的全制水成本已可以控制在6元/吨以内,但是这仍大大超过当前我国居民平均用水价格,从而造成投资项目收益过低、盈利能力不强的局面。(中国科学报2012-05-10)

   

  水价调整                           

  ◆山东文登推行阶梯式水价

  5 月4 日消息,山东省文登市物价局称,从5 月15 日起,文登市将对市区、南海新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公共供水管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并相应理顺其它用水价格。

  经过调整,文登市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将由现在的每吨2.30 元调整为2.85 元,并对公共供水管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阶梯水量基数分为两级:第一级是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量,为每户每月12 吨;第二级是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量,即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对每户月用水量低于12 吨(含12吨)的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的综合水价,为每吨2.85 元,超过12 吨的部分综合水价则要加倍收取,每吨为5.7 元。而特殊行业用水综合水价则调整为每吨6.85元,其中基本水价5.00 元、水资源费0.35元、污水处理费1.10 元、公用事业附加0.40 元;普通行业用水综合水价为每吨3.70元,其中基本水价2.10 元、水资源费0.35 元、污水处理费1.10 元、公用事业附加0.15元。

  此外,文登市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综合水价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居民生活使用地下水水源,综合水价为每吨5元;特殊行业使用地下水水源,综合水价为每吨10 元;上述两类以外的其它各类自备井用户,综合水价为每吨6 元;三级处理后的中水销售价格为每吨1.40元。(中国水网)

   

  业内话题                            

  ◆住建部:全国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

  据新华社电 城市供水安全问题是近日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副总师、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邵益生5月10日表示,2011年该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对占全国城市公共供水能力80%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城镇供水总体安全。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由2009年58.2%提高到2011年83%,我国城镇供水水质正在逐步提高。(京华时报2012-05-11)

   

  ◆刘文君:发达国家饮用水安全镜鉴

  5月7日的调查报道《自来水真相》发布后,中国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成为民众最关心的焦点之一。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则早已实现直饮水,而中国始终未实现饮用水安全,其中差距在哪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介绍,美国、日本和欧盟的发达国家的大部分城市均能实现饮用水安全,多数城市饮用水可以直接饮用。1974年,美国国会专门通过了《安全饮水法》,这是全球唯一的饮水法律。此外,美国还有《清洁水法》,地方各州层面,其水方面的法律比国家层面还严格。美国将城市供水列为政府公共事业,由政府核算供水成本后全成本运营,即水厂不能赚钱。在客观条件上,严格的法律以及工业化阶段较短的历史决定,美国多数城市的水源是清洁的,多数相当于中国地表水标准的一类水质。这样的水质,用传统的自来水消毒工艺即可实现直饮水。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水体制和水源,同美国类似,采用大致相仿的办法实现饮水安全。

  欧洲国家和东南亚地区日本等国,由于有过较长时期的工业污染史,所以水源清洁状况一般。为了应对这种有污染的水源,这些国家普遍在自来水厂上马了深度水处理工艺。这些国家原先也有过同中国类似的管道二次水污染时期,但后来通过逐步更换先进管道,以及利用最新水处理技术保证管道内水体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等措施,均实现了高标准饮用水,满足直饮水水质要求。

  刘文君说,世界各国供水情形虽差异较多,但在政府层面,均将饮用水视为市政公用事业,由政府主导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各国都极为重视公众监督,水质监测数据对公众及时公开,通过这种办法可倒逼水厂想方设法让饮用水合格。(财新网2012-05-10)

   

  ◆自来水真相:业内人士称调查显示5成不合格

  全国共计4000余家自来水厂,为4亿多县级以上城市居民,每天供应6000万吨自来水。但中国内地无一城镇实现自来水直饮。2007年底印发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称:“全国近年抽检饮用水合格率83.4%。”2009年下半年,住建部水质中心作过一次全国普查检测,实际合格率也就是50%左右。

  2012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中国的自来水似乎即将实现直接饮水。然而,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强制标准只是纸上谈兵,因为没有实质性惩罚措施。

  对照新标准,相关业内专家分析,饮用水水质状况大约分为几个层次:①首都北京,尤其四环以内的主城区,水厂普遍上马了深度处理工艺,水网管道大部分更新,因此离直饮水距离最为接近。②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城市,部分水厂上马了深度工艺,但因为主城区管道老旧,目前无法实现直饮。③其他省会等二线城市中,少数上马了部分深度处理工艺,因水源、管道等原因,部分城市水厂属问题水厂。④上千座地级城市、县级城市,除少数城市外,因水源差、深度水处理工艺缺乏等,有大量的问题水厂。

  目前在全国35个重点城市中,仅有40%城市有能力检测106项全指标,地级市、县级市全部需要送检,大批县市、乡镇水厂连常规指标检测能力都不具备。相形之下,发达国家至少每月查一次全指标,每天都会检测十几项到二十几项不等的必检指标。

  学者普遍认为,中国当前水污染情形比欧盟工业化时期更严重,稀土金属等污染类型更为中国所特有。近十年,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型,众多污染企业进军西部,进军农村,导致更多原本干净的河流上游、源头,以及地下水,逐步进入污染行列。(财新《新世纪》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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